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张家界经济 > 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张政办

类别:张家界经济 日期:2013-6-8 12:34:23 人气: 来源: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新闻开辟专栏、专题,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公益宣传,协调普查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文化产业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做好文化产业单位的普查。

  (二)市统计局:承担张家界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订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组织试点、单位核查;负责编制数据处理程序,数据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负责经济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工作,研究建立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负责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普查宣传及普查物资发放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

  (七)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年月底前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居(村)委会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登记名录资料;协助市经普办开展全市单位核查工作,协助完成相关单位的清查核对和普查登记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普查工作;根据普查结果,完善名录库和相关统计基础工作。

  (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相关普查工作;利用相关渠道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负责对区县、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开展普查工作情况的绩效考核,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

  (十五)市编办:负责提供年月底前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资料;协助市经普办开展全市单位核查工作,协助完成机关和事业单位核查结果的确认比对和普查登记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普查工作;根据普查结果,完善名录库和相关统计基础工作。

  (十六)市国税局:负责提供年月底前缴纳国税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名录资料;协助市经普办开展全市单位核查工作,协助完成对相关企业单位核查结果的确认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普查工作;提供年分行业税收数据;充分利用税务宣传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十七)市地税局:负责提供年月底前缴纳地税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名录资料;协助市经普办开展全市单位核查工作,协助完成对相关企业单位核查结果的确认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普查工作;提供年分行业税收数据;充分利用税务宣传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十八)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年月底前全市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和个体经营户名录资料;协助市经普办开展全市单位核查工作,协助完成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核查结果的确认比对和普查登记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工商登记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十九)市质监局:负责提供年月底前全市赋有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名录资料;协助市经普办开展全市单位核查工作,协助完成对单位核查结果的确认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经普办做好普查工作;充分利用质监登记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关键词:张家界经济
0
0
0
0
0
0
0
0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赞助合作:

CopyRight 2002-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