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顺溪镇获悉,该镇的扶贫重点村农户、其他村低收入农户、地质灾害点受影响住户,可对本镇经济适用房进行申购。此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方案将大大减轻村民的住房压力,以及大大改善村民的居住。
据了解,顺溪镇经济适用房于2012年启动建设,目前项目已基本竣工,用于本次低收入农户申购的为A、C、D幢80套房源。A、C、D幢原本共90套房源,其中10套用于顺溪镇第一期农房集聚和安置,户型面积分为60~80㎡、80~100㎡、 100~120㎡和120㎡四种。
农民经济适用房的安置价格按照建设成本价确定。安置均价为2490元/㎡。抽签定位前向社会公布具体安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每户限购一套,面积以实际套型面积为准。申购对象登记按五个步骤进行,依次是自愿申请、村级审核、社区初审、镇审核、公告等。
据悉,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购者在顺利通过公示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由镇组织进行分类定位抽签。抽签定位结果经公示无,安置户原住房面积等经确认无并拆除通过验收后,由顺溪镇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与安置户签订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申购地点、申购面积、付款方式、新房交付时间、购房后停止审批农村宅等。协议签订时,安置户需交纳预付购房款。已签约的安置户预付总购房款的50%,付清购房款后交付使用。若安置户选择在签约时一次性付至总购房款的90%,则新房立即交付使用,剩余10%购房款在建设方提供齐全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后付清。如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安置户要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置换的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5年内(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上市转让。
(平阳新闻网 本报记者 殷大卫)
网络编辑:方裘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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