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2月27日讯 近日,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张家界市经投集团)因股权划转事宜存在程序瑕疵,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25号)。
监管函显示,张家界市经投集团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张家界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原持有上市公司27.83%的股份。2017年12月,相关国资部门批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将其持有的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武陵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7.47%的股份)股权划转至张家界市经投集团;划转后,张家界市经投集团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5.30%的股份。张家界市经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于2018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同日,张家界市经投集团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全文。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到,收购报告书显示,2017年12月29日,张家界市经投集团在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此次要约收购义务批准的前提下,已完成对武陵源公司股权划转事宜,存在程序瑕疵。
深交所指出,张家界市经投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深交所希望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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