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7月25日专电(廖雅清)湖南省祁阳县建国以来最大犯罪团伙主犯邹志雄、罗开生近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分别以纵火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于日前被执行死刑。
邹志雄1997年高中毕业后,纠集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成立一个庞大、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在当地争夺地盘、谋取暴利,从事强迫妇女卖淫、盗窃、放火、打架斗欧等犯罪活动。为了争夺利润较高的祁阳县城到羊角塘的客运顺序排位,1998年7月4日,邹志雄指使团伙成员将停放在祁阳湘运客车站的两台客车烧毁,直接损失达6.9万元,由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才使40余台车免遭烧毁。1998年6月18日,该团伙在该县金洞林场武装部次窃猎枪11支、子弹2箱。
该团伙的犯罪给当地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该县公安机关经过了5个月的侦查,捣毁了这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破获案件50余起,缴获各种枪支17支,子弹820余发,管制刀具40余件。
该团伙中的其他10人同时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人民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电话:(010)65092993
广告:(010)65091395(010)65092779(010)65092879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