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之中,早已形成属于自己特有的民族风俗习惯,苗族并不是大家心里想的那样,充满了恐惧。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苗族的风俗习惯大部分都是苗族文化中的精华。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苗族的风俗习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
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此,过去的房屋多为木结构。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一般分为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或堆放杂物。
解放前,花垣苗族以大米、包谷为主食,辅以红苕、大麦、小麦、小米、马豆等杂粮,一般日食两餐,五荒六月或灾年,贫苦人家常以糠菜充饥。解放后,人民生活有所改善,70年代后期,吃的均以大米为主,其他杂粮逐步转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牲畜饲料。
苗族莱肴除自产的新鲜蔬菜外,最具特色的是腌制酸辣食品,如酸菜、酸汤、酸辣子、酱辣子等,均为苗家常菜。苗家历来好客,来了客人总要以酒肉相待,酒有糯米酒、包谷酒,肉有猪、牛、羊、鱼,鸡,鸭等。苗乡平时买鱼肉不方便,为避免客人到后临时张罗不周,因而,一般人家均用特殊方法腌制酸鱼、酸肉、腊肉待贵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肉食丰富,随时可买,腌制酸鱼者少,酸肉已无人腌制,招待客人的酒菜与汉族无甚差别。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这一天,苗族人民自动集中到约定的歌场上,参加对歌、听歌、跳舞、观舞,尽情欢乐。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相传,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岭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须到比较远的汉区赶场交换,常常上当。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约以清明节这一天作为自己的场期,互相交换物资,同时会见亲友。这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会”了。
清明歌会均有传统的中心会场。吉首市东部的苗族人民赶清明,其中心会场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场上。到时,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气洋洋。有的唱到夜幕仍不肯散会,一直唱到通宵达旦。
4、看龙场。每年从农历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龙El,习惯称做看头龙后十二天又到辰日,再逢看龙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踊跃参加。若在这天干了农活,就属于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对于“看龙”的事,非常重视。
5、四月八。“四月八”是凤凰县落潮井乡一个小山头的名称。传说古代有一个名叫“亚宜”的苗族首领,领导苗民向者进行斗争。他曾组织各寨苗族头人在现在的“喝血坳”地方喝鸡血,发誓共同联合,战斗到底。并约定四月八日在某山头聚众起义。起义后,义军连连获胜,一直打到了四川、贵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亚宜不辛战死在贵阳市的喷水池附近。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追思亚宜的业绩,为战死者扫墓。清代乾嘉苗民起义后,者湘西苗族人民举行这一活动,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个极其有意义的传统节日。解放后经国家民委批准,将“四月八”定为苗族统一的节日。
6、六月六。这是远古遗俗,是苗族人民纪念六个男女祖先,希望自己也能生六男六女,繁衍后代的祭祖活动。每年的农历六月初六这一天,凤凰县落潮井一带的苗族人民都要在勾良山上举行盛大歌会。邻近的花垣、吉首等县和贵州的松桃、铜仁等地的苗族人民也都前来参加。到会人数常常达两三万人之多。
7、七月七。这是苗族的传统鼓会,以吉首、矮寨坡、古丈穿洞一带最为流行。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苗族人民便穿着一新,欢聚鼓场,击节敲鼓,翩翩起舞,纵情欢乐。
8、赶秋。赶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庆节日之一。每年的“立秋”这一天,苗族人民都要停止农活,身穿节日盛装,邀友结伴,兴高彩烈地从四面八方涌向秋场,参加或观看各种文娱活动。传统的秋场有吉首县的矮寨场、花垣县的麻栗场、凤凰县的勾良山、泸溪县的潭溪和梁家潭等地。这一天,秋场上人群摩肩擦踵,四周山坡,人影晃动,花团锦簇,歌音袅袅,笑语盈盈,十分热闹。
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为人正直,英武善射,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唾手拉弓,一箭射中了那只山鹰,同时坠下了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家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要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在乡亲的帮助下,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可以同时坐八个人的风车形秋千,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爱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巴贵达惹的愿望实现了。在秋场上,他找到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他俩通过对唱苗歌而建立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从那之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择配佳偶,形成“赶秋”盛会。
9、樱桃会。苗山多樱桃树,每当春季樱桃成熟之时,苗族青年男女便相约在樱桃林中唱和山歌,进行社交活动。此种活动,苗语叫做“柳比娃”,用汉语直译的意思是“摘樱桃”。以花垣县和保靖县一些苗寨最为盛行。
10、跳香会。跳香会流行于吉首、古丈、泸溪和沅陵一带,举行此会时,以跳舞为主,兼及其它游艺活动。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节日中,男女青年欢聚在风景优美的山坡上,当打背开始时,男的蜂拥而出,冲到自己选中的姑娘面前,一手挽住姑娘的脖子,一手蒙住姑娘的眼睛,其他小伙子去打她的背。姑娘也不甘示弱,一边大笑,一边挣扎。时,小伙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整个场地,男追女逐,欢蹦乱跳。打累了,男女双双即各找一个地方打土电话(即用两个竹筒,中间连一长线,各在一方对着竹筒讲话、唱歌都能听见),相互倾吐蜜语衷情,以企结成伴侣。情投意合后,再告诉父母,择吉日成亲。
盛行于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苗族聚居区。过苗年的日期,各地不尽相同,但都是在收谷子进仓以后,即分别为农历的九、十或十一月的辰(龙)日或卯(兔)日或丑(牛)日举行。过苗年的头几天,家家户户都要把房子打扫干净,积极准备年货,如:打糯米粑、酿米酒、打豆腐、发豆芽,一般还要杀猪或买猪肉等等。富裕的人家,还要做香肠和血豆腐,为家人缝做新衣服等等。在苗年三十的晚上,全家都要在家吃年饭,守岁到午夜才打开大门放鞭炮,表示迎接龙进家。在天刚拂晓时,每家都由长辈在家主持祭祖。早餐后,中青年男子便上邻居家拜年,苗语称为“对仰”(donfniangx),表示祝贺新年快乐。
在新年的头两天,家里有若干禁忌,如:不出外挑水,不上山砍柴、割草;不扫地;妇女不做针线活;有的地区,妇女不做饭,由男人代替;男人不外出拾粪等等。苗乡的男婚女嫁,一般都选在过苗年的时间。从第四天开始。一些老年男女也纷纷挑着酒、肉、糯米粑等等走亲访友,或者在家忙于接待来宾;一些年轻男女或在各自的村子里吹笙跳舞,或跳铜鼓舞、斗牛;或者小伙子去别的村子游方场“游方”,男女丁互对歌,倾吐爱慕之情。前后活动,历时9天左右才能结束。这是苗族民间最隆重的节日。
这是苗族的一种水面划船比赛的传统节日,流行于贵州的台江、施秉两县交界处的清水江两岸,和注入这段河的台江巴拉河两岸,黔东苗语称为“哈仰勇”(qab niangx vongx)。在这里的平寨、廖洞等六七十个苗族村寨,每家都有一至两条划船比赛用的龙船。每年的农历五月五日,或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这五天,居住在河两岸的苗族群众轮流举行盛大而隆重的龙舟竞赛。在湖南湘西的凤凰、泸溪、吉首、保靖、花垣等地,也流行划龙船,而且分男队、女队、男女混合队比赛,场面非常热闹。苗族的龙船节,虽是以赛龙船为主要内容的节日,但同时也是民族文化娱乐和青年男女进行社交活动,中老年人探亲访友、交谈年景和生产经验的节日。
主要流行于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广西融水苗自治县地区。每年农历六七月间,当田里稻谷抽穗的时候,苗族村寨家家户户在卯日(有的在午日或辰日)欢度“吃新节”。到时,每家都煮好糯米饭、一碗鱼,一碗肉等,都摆在地上(也有的摆在桌上),并在自己的稻田里采摘7—9根稻苞来放在糯米饭碗边上,然后、纸,由掐一丁点鱼肉和糯米饭抛在地上,并滴几滴酒,以表示敬祭和丰收,然后把摘来的稻苞撕开,挂两根在神龛上,其余给小孩撕开来吃,全家人就高高兴兴地共进美餐。第二天,各村寨的男女老幼者纷纷穿着新衣来观看芦笙会,参加跳芦笙会,参加跳芦笙舞;有的拉马来跑马场赛马,有的牵水牯牛来斗牛场斗牛,节期一般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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