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月9日从张家界市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秩序,根据市发改委《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浮的通知》(张发改价调〔2018〕12号),春节期间市城区(包括永定和武陵源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上浮3元,白天由原5元调整为8元;晚间(22:00-次日7:00)由原6元调整为9元。
2018年2月15日(农历腊月30日)零时起至2月21日(正月初六)24时止,2月22日零时恢复原价。
调整后,每辆出租车均要在车内醒目“出租车价格上浮公告”,接受乘客监督,对不价格公告、超过上浮价格、提前涨价、上浮价格期限结束后不恢复原价等违法行为,乘客可拒付上浮价款并拨打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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